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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家大院员工因转让事件上访惊动国家文物局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01:24 东方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申剑丽 1月20日,山西,大雪。 距太原50公里的祁县乔家大院很静,光秃的枝干擎着冰棱,成片的雪花落在那些著名的大红灯笼上,旋即融化。 即便在这样严寒的淡季,盛名在外的大院仍每日保持百余人次的游客量,而在旺季,这个数字最高曾超过6万人次。自<大红灯笼高高挂>、<乔家大院>影视剧热播后,这座始建于乾隆年间的古宅每年都接待中外游客数百万人次。 经历了从清末到民国的晋商财富神话,以及世纪之交的文化营销奇迹后,大院里又发生新的故事——去年12月20日,祁县县长李丁夫兼任董事长和法人代表的"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两家外地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县里以"合作开发"名义转让乔家大院经营权。 由于担心转让将导致裁员风潮,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的100多名员工层层上访,直至惊动山西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 如今,员工们悬着的心落了地,"听说省里已经批示了,终于可以安心过年。"1月20日,在和同事们经过了一个月的奔波之后,员工王钦(化名)说。 1月24日,山西省政府正式宣布,祁县县政府转让乔家大院经营权的意向违反<文物保护法>, 同时决定取消李丁夫"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资格。 "你们给卖掉了" 1月20日是个周日,本不当班的王钦仍旧来到乔家大院19个小院中由自己负责管理的一个,向同事们探听事情的最新进展,在家里他安不下心,不知道大院的前途会怎样,他们会不会下岗。 在那一个月里,负责乔家大院日常维护管理的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的128名正式工,20名临时工,也怀着同样的担心和迷茫。 一个月前。12月20日,员工们正在大院内忙碌,接近午饭的时候,馆里有人接到县里朋友打来的电话,"你们给卖掉了,自己还不知道?" 当日上午,在距乔家大院12公里的祁县县政府大院,三个公司作为甲乙丙方,就乔家大院旅游景区投资开发建设及后续经营事项,签订了合作意向书,三方拟共同成立"山西乔家大院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乔家大院及周边地区的项目规划建设、经营管理。 甲乙丙三方分别是祁县远大投资公司、上海盛富有限公司和重庆中昊公司,甲方以乔家大院经营权评估作价入股,乙丙方以货币出资入股成立新公司,三方股权比例分别为25%、50%、25%,经营期限20年。 其中,甲方远大投资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为李丁夫,祁县2007年6月新上任的县长。 "当时我们都懵了,搞不清是怎么回事,和我们利益相关的签字仪式,乔家大院却没有一个人在场。"1月21日,乔家大院一位不愿披露姓名的负责人向本报记者回忆说。 正在纳闷,县政府来电话让馆长和职工代表到县里去一趟。当天下午,馆长王正前带着14名员工代表赶往县政府。 员工代表向本报记者出示当天下午抄录的合作意向书显示,拟成立的新公司注册资金4000万元,项目投资额2亿元,合作后将每年向祁县政府交付文保管理费1000万元。 据当时参加和县长见面的员工描述,焦急的员工代表们争先恐后向县长发问。大家关心的问题集中在三点:1、乔家大院有没有被卖;2、转让是否违背<文物保护法>,不利于文物保护;3、博物馆的员工们转让改制后的出路。 此外,大家不明白的是,和乔家大院息息相关的经营合作,为何从馆长到员工,事先无一人被告知。 对此,县长当时给出的回答是:乔家大院并没有卖,只是进行经营权转让和招商合作。对于职工担心的出路问题,县长承诺"原则上接收所有员工"。 "涉及到具体法律的问题县长没有回答,说让我们咨询他的律师。"一位当时在场的员工代表回忆说,"这种说法我只在港台电视剧上看过"。 由于认为得到的答复"很含糊",从县政府回来,员工们立即整理资料,将有关情况向山西省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反映。 1月21日,记者试图采访县长李丁夫。分管社会事务的副县长在办公室告诉记者,县长和分管乔家大院的副县长已到基层进行新春慰问,一周后才回。 据介绍,围绕乔家大院经营权的风波已不是第一次。此前在2002年底,县政府也曾有意转让乔家大院经营权,大院员工当时通过短信、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县、市、省文物局反映,2天内,山西省文物局就下发文件,叫停转让。(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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