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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方案3月出台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01:34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综合报道 1月24日,民航总局网站公布,<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方案>将在2008年3月1日正式出台。以机场分类管理的收费管理体制,以及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收费形成机制为主要特征的的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拉开帷幕。 此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理顺机场与航空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既不涉及调整旅客的收费,也不会造成旅客票价的上涨。 据专家预测,机场收费改革方案实施之后,外国及港澳航空公司支出水平会有所下降,内地航空公司整体支出水平也会下降。 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民用机场收费实行分类管理,机场被划分为一类1级机场、一类2级机场、二类机场、三类机场。民用机场收费项目被统一为航空性业务收费、非航空性业务重要收费以及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航空性业务收费项目、非航空性业务重要收费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机场与航空公司在政府规定的浮动幅度内根据提供设施和服务水平的差异程度协商确定具体标准;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原则上以市场调节价为主,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按照定价目录来管理。 据了解,目前,我国机场收费标准仍由政府定价,集中管理。机场收费政策在体制和机制上已不适应民航体制改革的要求。因此,机场收费改革势在必行,以适应新型民用机场管理体制和民航发展的需要。 此次改革将逐步统一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与外国及港澳航空公司航班的航空性业务收费标准,5年内分两次实现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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