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薪酬将与效益挂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02:0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国资委日前就央企负责人2007—2009年的考核任期内薪酬管理提出细则意见。按照国资委的要求,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须与企业效益增长相一致,这意味着企业效益下降时,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不得增长,并视效益降幅适当调减,同时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增长幅度不也得高于本企业效益增长幅度。

  国资委企业分配局近来动作频繁。在其力推之下,国企分红制度取得实质性突破,公众反应强烈的企业负责人薪酬过高问题也被纳入其管理日程。国资委表示,已确定的薪酬理念为“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以求建立完善的“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薪酬管理机制。

  国资委昨日强调,上述任期内企业负责人基薪按已批复的2006年度基薪标准执行,任期内不再调整,基薪也不作为绩效薪金的计算基数。但绩效薪金计算基数仍每年进行核定,核定办法在原基薪计算办法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增加效益指标并加大效益指标权重,各项经济规模指标和企业平均工资均采用当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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