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沪务工者年老可领特殊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6日03:20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单芸 实习生 杨磬

  针对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综合保险后的“老年补贴”问题,昨日,市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表示,外来从业人员来沪就业,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其缴纳综合保险。

  劳动部门表示,用人单位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或者用人单位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在三年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1份老年补贴凭证。

  外来从业人员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时,可以凭身份证明、老年补贴凭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商业保险公司约定的机构,按照“每12个月大约1000元”的比例一次性领取老年补贴。

  按照国家和市政府对农民工工作的部署,今年上海将在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外来从业人员养老、医疗和工伤等基本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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