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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件代表议案被确定为大会议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6日07:31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1月25日讯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64件,今天晚上举行的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决定,其中三件代表议案作为大会议案,其余61件改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这三件大会议案分别是:德州代表团吴福增等10人提交的“关于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议案”、莱芜代表团韩增旗等11人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的议案”、潍坊代表团王义正等15人提交的“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议案”。 吴福增等代表在“关于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议案”中建议,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定期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关于制定山东省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的议案”提出,对农村合作医疗经费收支情况,应当定期清理并予公开,确保专款专用。“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议案”建议,对列入名录项目,应明确保护责任单位,落实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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