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细则正式发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6日14: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周健森)北京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将于今天下午正式发布。市人大代表、市发改委主任张工上午表示,北京将有4家生产企业和10家左右的大型超市连锁企业的部分商品,在提价前后将向市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和备案。

  按照此前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此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包括: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除政府制定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的液化石油气。张工表示,北京的实施细则中的商品种类,与国家发改委限定的商品范围大体相同。

  在制定具体的企业名录时,北京的实施细则将根据北京的市场销售情况、北京企业的生产规模、对外埠商品的输入依赖情况和消费需求等情况有所调整。张工透露,即将公布的实施细则中,需要进行提价申报的生产企业共有4家;零售企业中,10家大型超市和部分大型商场中的超市,则需要在涨价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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