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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协委员建议尽快取消个体工商管理费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6日16:05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1月26日电(记者石永红)“鼓励民众创业,政府应该扶持‘草根经济’。”江苏省政协委员、民建苏州市委副主委黄勇林提出,应当尽快取消个体工商管理费。 黄勇林说,现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其监管对象是所有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只向个体工商户收取管理费,增加了个体工商户的负担,也给个体工商户在市场竞争中带来不公平待遇。他建议,应尽快取消向个体工商户收取管理费;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黄勇林介绍,苏州目前有20万个体工商户,一年收取的管理费大约2亿元。江苏全省个体工商户总共约有200万,他们以个人或家庭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根据其经营额和从事行业收取。但由于个体工商户大部分不建账,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按照每年几百元标准收取。有些基层工商管理人员反映,钱不多,收起来还麻烦。如果取消了,惠及面却非常广。同时,也可以激发更多人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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