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收保费 法庭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7日13:38 BTV《特别关注》

  记 者:李丹

  摄 像:张小川、范静

  女播:【导语】

  再来看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作为保险业务中介公司的法人,采用私刻公章、伪造保单等方式,与北京8家单位 签订保险合同,私自收取273万余元保费,自己做起了理赔业务,最终被保险公司发现后报了案,日前,李某在海淀法院受 审。

  【正文】32岁的李某曾经是北京天宇九润咨询有限公司的法人。李某说,自己的公司专门负责代办保险业务。20 04年8月,李某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保险兼业代理合同。按照规定,李某应当在办理业务期间,将 接受的每笔保费全额交给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给付李某中介代理费。但是李某却在刹那间起了歪念。

  【同期】被告人李某

  2005年的时候

  突然保险公司涨价

  比如说2004年是10块钱保费

  2005年是15块钱

  保险公司也没有失陷告诉我

  我就还是按10块钱收的

  我想留住这些客户

  【正文】李某收,保费一涨许多单位有可能就不在他代理的保险公司投保了,为了不失掉这些老客户,李某决定自己 承担理赔业务。于是,他先将北京双鹤药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笔保费留在自己手里,接着伪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保单和 公章,非法经营保险业务。但是,经营保险业务并不像李某想象的那么简单,他并没有雄厚的资金去理赔。

  【同期】被告人李某

  法官:出了险你给人家理赔吗

  双鹤药业第一年收了他不到30万

  赔了不到60万

  【正文】为了理赔,李某开始拆东墙补西墙,他又先后接了7笔保费,但是全都在理赔中失了控。

  【同期】被告人李某

  卖车卖房

  【正文】2006年12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发现了李某的行为,随即报了案。

  【同期】被告人李某

  认罪

  【同期】公诉人

  收取上述八家单位的保费

  共计人民币2736360元

  之后采用不上交保费

  自行理赔的方式

  非法经营补充医疗A型保险业务

  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正文】按照李某自己的话说,不顺的事儿全让他赶上了,收上来的270多万的保费,他理赔了将近400万,他 这是赔本转吆喝的买卖,不过,怪只怪自己当初为赚钱铤而走险犯了法,现在哭也晚了。法院决定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北京 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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