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3名校长因教育乱收费问题受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02:13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 高晓红)1月28日,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省教育厅联合召开发布会,通报了2007年全省14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处分13名校长和1名招考办主任,解聘4名教师。

  沈阳市辽中县城镇第一初级中学乱收费,私设“小金库”。2006年3月至10月,该校在没有《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917名学生住宿费52.8万元;收取借读学生学费1.2万元;收取57名转入学校学生学费17.8万元。以上钱款,分别以出纳员韩某、会计赵某的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该校还于2001年至2006年间截留替学生购买被服的节余款12.4万元、截留该校商店承包费48.5万元。辽中县纪委给予该校校长王某党内警告处分。

  外市案件

  ■庄河市第七中学违规统一定做校服515套,乱收费3.6万元。该校校长栾某被处行政记过。

  ■鞍山市立山区五十一中学违规收取择班费,以赞助费名义为59名学生办理择班并向学生家长收取赞助费16.9万元。该校校长张某、副校长申某被处党内警告。

  ■抚顺市东洲区教师进修学校附中违规招收择校生,向其中70人每人收取2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择校费,共计16万元。该校校长孙某被处行政警告。

  ■本溪4名教师违规办班补课,被处行政记过处分,解除聘用合同。

  ■东港市新农中心小学违规向852名学生收取教育实践活动费,共计8520元。该校校长张某被处党内警告。

  ■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小学超出小学“一费制”收费范围,向学生收取期末考试费。该校校长冯某被处行政警告。

  ■大石桥市汤池镇中心小学乱收费,违规多收取1年级-3年级学生书费5129元未返还学生,违规组织学生订阅刊物405份。该校校长王某被处行政警告。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东梁学校违规收取299名学生补课费2.9万元,其中1万元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该校校长张某被处行政警告。

  ■辽阳县甜水满族乡中学收取学生体检费和常见病防治费1.5万元,用于学校其他开支。该校校长黄某被处行政警告。

  ■开原市庆云中学违规组织学生订阅教辅材料和参加保险并代收保险费。该校校长张某被免职。

  ■凌源市招考办违规对每名考生每科加收5元报名费,该招考办主任温某被处党内警告。

  ■盘山县陆家学校收取学生每生早晚自习辅导费20元、桌椅维修费每生1元。该校校长张某被处行政记大过。

  ■建昌县第二初级中学违规向农村住宿学生收取辅导费共计8.3万元。该校校长高某被处行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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