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丰镇爆炸6人死亡 安监部门人员瞒报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05:4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1月28日电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经过缜密侦查,近日依法逮捕了瞒报丰镇市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的乌兰察布市和丰镇市的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4名干部。

  主要领导表示:同意瞒报

  2006年10月8日早晨7时10分许,坐落在内蒙古丰镇市工业园区的内蒙古长丰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着火爆炸事故。事后当地向上级安监部门报告称“2死3伤”。

  长丰公司是丰镇市引进的一家民营出口企业。检察机关事后查明,事故发生后,公司董事长张峰找到丰镇市有关领导,称长丰公司正与美国杜邦公司谈判项目合作,事故要是全部捅出去,会对合作带来负面影响。他希望政府瞒报死亡人数。根据规定,死亡2人的事故由乌兰察布市安监局调查处理,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由自治区安监局调查处理。

  张峰提出这一要求的时候,丰镇市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都表示同意,丰镇市安监局便决定按“2死3伤”上报。为了进一步封锁消息,停放在丰镇市医院太平间的2具尸体中,有1具被偷偷处理掉。

  调查组受贿后瞎写报告

  检方办案人员调查后发现,“10·08”爆炸事故发生的当天上午,丰镇市安监局局长石国莫就得到了消息,也派专人到丰镇市医院了解了情况,并向分管工业园区的副书记王国相汇报。按照政府有关领导的授意,丰镇市安监局在明知已经死亡3人的情况下,仍然按2死3伤向上级安监部门发了传真报告。而乌兰察布市安监局在事故发生后,由局长陈赛刚、副局长崔俊、二科科长刘建斌先行赶到丰镇市,简单地了解了一下事故情况,返回乌兰察布市后组成一个事故联合调查组。

  10月9日上午,崔俊和刘建斌到了长丰公司,看完现场又与丰镇市有关领导去了大同市某医院。检方办案人员说:“从我们查证的情况看,崔俊和刘建斌也清楚事故死亡人数不只2名,但按照丰镇市和企业的安排,他们就按死亡2人写了报告。”

  据了解,事故报告出笼时,事故已经造成6人死亡。之所以“匆匆”地写报告,因为调查组的吃、住费用都由长丰公司负担,企业还给调查组每人买了一件羊绒衫,价值5000多元。

  当地领导:我知道瞒报不对,但没想到是犯罪

  乌兰察布市和丰镇市两级安监部门的严重渎职行为,引起了丰镇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一位丰镇市民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了署名举报信。

  署名举报信引起了内蒙古检方的高度重视。在确实掌握了死亡6人的事实后,呼和浩特市检方对丰镇市“10·08”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正式立案并抽调了20多名检察官,深入丰镇市展开调查。2007年8月3日,依法拘留了乌兰察布市安监局副局长崔俊、安监局二科科长刘建斌、丰镇市安监局局长石国莫、危化科负责人仝庆忠。2007年8月16日对上述4人正式批捕。

  检方的重拳出击,给了丰镇市领导强烈震撼。市委书记、市长等相关责任人纷纷前往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说明情况”。“我知道瞒报事故人数不对,但没想到这是犯罪。”丰镇市主要领导痛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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