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剽窃门”事件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14:45 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刘炎迅

  中山大学两位教授被举报在申请国家863项目时,剽窃了他人的科研成果

  “在美国,打完官司,双方还能做朋友,在这里,根本不能想象。”电话那头,李殿生笑着说。

  连日来,在他与曾经的合作伙伴之间,对于一个科研项目出现了纷争。

  李殿生在网上向科技部举报,声称中山大学的黎孟枫和江丽芳两位教授在申请国家863项目时,剽窃了他的科研成果。

  “不到最后,我们并不想打官司。”李殿生,这个留美归国的博士,一口南方口音的普通话, “事情不能搞得太僵,不利于我今后在国内的科研发展。”

  事实上,网络举报以及随之而来的媒体曝光,掀起的舆论狂潮,远甚于一场中规中矩的法庭辩论。

  举报

  1月23日下午,李殿生接受《新世纪周刊》采访时,刚刚从香港出差回到深圳,“这几天都在忙,下周还要去泰国,与那边一所大学合作病毒粒子研究。身体也不好,烦得很。”

  2008年1月8日,他和科研搭档曲新勇向国家科技部官方网站上的部长信箱里寄去一封电子邮件。

  那是一份举报信。

  在信中,李殿生坚持认为,2006年12月获得了国家科技部研究经费批复的863项目———“多价登革热病毒样颗粒疫苗的研究”,系中山大学副校长、留美博士后黎孟枫和中山大学医学院微生物教研室主任江丽芳教授合谋剽窃他所在的测立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关研究成果。

  3年前,李殿生从美国学成归国,和曲新勇等海归学者一起,在香港和深圳分别成立了测立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生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很快在深圳成立中国实验室及生产基地。

  近两年,“我们开始做登革热病毒的研究。”李殿生说,2006年5月17日,他们公司“成功得到4个血清型登革病毒PRM和E表达和组装而成的四价登革病毒样颗粒。”

  “我们公司得到病毒样颗粒后,在中山大学,利用他们的电子显微镜拍的照片。”李殿生说。“之所以最后选择中山大学一起合作,是为了加快登革热病毒样颗粒疫苗研究,因为他们有相关的实验室设备,我们不必自己另外花钱筹建。”

  此后,中山大学医学院接受邀请,参与了病毒样颗粒的鉴定。并且,与李殿生的公司一起,共同申请2006年的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的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项目。

  2006年9月27日,双方一起签订了共同申请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项目的协议书,并明确规定了双方在项目上的分工和共同的责任及保密条款。

  李殿生向《新世纪周刊》出示了这份协议书原件的电子扫描版本。

  这份协议书的名称为“登革病毒样粒子疫苗的研制”,其中,甲方为测立知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中山大学基础医学院,江丽芳和黎孟枫作为课题负责人分别签字盖章。

  协议中对双方的分工做了详细界定。并注明:“发表有关本研究小组论文、成果等由主持单位和完成单位共同协商,按实际完成工作和贡献的多少署名、发表或申报。”“项目申请如获批准,资金分配如下:甲方60%,乙方40%。”

  双方签署这份协议后,联合发表了《成功研制登革热病毒样粒子》的科研文章,这篇文章,“深圳生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署名,“中山大学医学院”为第二署名。

  这篇文章发表的最终日期是2006年11月8日,但是实际完成的时间更早,“一般论文交出去,在正式发表前,都要有几个月的排版等待。”

  在文章等待发表的日子里,2006年9月29日,李殿生的测立知科技生物有限公司向香港科技署提交了粤港计划申请。

  李殿生说,事后他们才知道,“黎孟枫和江丽芳早在拿到登革热病毒样颗粒的结果和电子显微镜照片的同时,有预谋地剽窃测立知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先进生物技术、技术路线和项目的数据和资料(包括登革病毒样颗粒的电子显微镜照片 )。联同中国国家疾病控制中心病毒研究所申报了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20日的国家863科研项目,并在2006年 12月得到批准。”

  “我们当时完全不知情。”李殿生说。

  “2006年12月,在北京的863项目答辩会上,当演示登革热病毒样颗粒的电子显微镜照片时,其中一评委询问答辩人黎孟枫,所演示的登革热病毒样颗粒的电子显微镜照片是否是深圳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的科研成果时,863答辩人黎孟枫断然否认。”李殿生在举报信中这样说。

  2007年1月底,登革热病毒样颗粒疫苗项目在科技部网上公布。但是此项目的协助单位既没有测立知科技(香港 )有限公司,也没有测立知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科研人员参与。

  李殿生认为,这使得后来他们的公司以“登革热病毒样颗粒疫苗项”申请粤港计划时被否决,“专家组看到863项目与我们几乎重合,且没有我们公司的人参与,便认定我们的申请不够学术要求。”

  “我们后来多次找黎孟枫和江丽芳等人交涉,2007年2月,黎孟枫曾当面承认,使用了我们的电子照片,当时虽然没有录音,但是我们有人证。”李殿生说。

  与此同时,李殿生等人第一次电话向国家科技部举报。“不过那一次没有受理。”

  受人尊敬的教授

  2008年1月中旬,《成都商报》特派北京的记者在采访另外一件事情时,意外获悉李殿生与中山大学之间的学术纠纷,立即展开采访,并在1月20日这天刊出题为《中山大学副校长卷入剽窃门》的报道。报道一出,立即引起轩然大波。

  黎孟枫、江丽芳和所在的中山大学,几乎一夜之间陷入铺天盖地的咒骂和指责里。

  据中山大学官方网站上的资料显示,黎孟枫博士出生于1964年10月。22岁那一年,他结束在原中山医科大学医学专业全英班的学习,顺利获得学士学位。1993年,在获得博士学位后的第二年,黎孟枫前往美国匹兹堡留学,在那里的癌症研究所埋头苦学。2005年,他回国后受聘为第六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正式全职回中山大学基础医学院工作。这一年的8月,他升任中山大学基础医学院院长。

  江丽芳比黎孟枫年长11岁,在学生的印象里,是一个态度和蔼的长者。她1977年从中山医科大学医疗系毕业后,便进入中山医科大学从事医学微生物学教学和研究工作,一干就是20余年。“踏实、勤奋”,这是同事对她的评价。江丽芳目前是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微生物学教研室主任。

  “江丽芳讲课时语速平和,慢条斯理。”一位学生这样评价江丽芳。很多接触过江丽芳的人都认为,她是一个低调的人。

  她的一位学生说:“不能相信江老师会去剽窃,这里面可能有误会吧。”在最初的几天里,江丽芳没有打算出来澄清什么,“清者自清,不与流言争斗。”她的一位同事说。

  《新世纪周刊》多次试图联系江丽芳和黎孟枫本人,均未成功。中山大学医学院几位工作人员都说,“没什么好解释的,很快就有说法。”

  不了局

  1月20日,“说法”来了。在中山大学的官方网站上,江丽芳教授发表了正式回应。

  江丽芳在声明中说:“鉴于本人课题组在登革病毒及疫苗研究方面20余年的工作积累,2005年,李殿生主动找本人合作,分别于2005年和2006年向香港政府申请粤港澳联合基金‘登革热病毒样粒子疫苗的研制’,但均未中标。黎孟枫教授及其课题组成员从未参与我们的合作。”

  对此,李殿生反驳说:“黎孟枫是否参与剽窃,这是很清楚的,他是项目副主持人,有资料作证。”

  “2006年底,本人课题组、黎孟枫课题组和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同时应邀参加中国CDC病毒所主持申报的国家 “863”项目——“多价登革病毒样颗粒疫苗的研究”,并于2007年获得立项。该项目与粤港澳联合基金申请书虽然名称类似,但所涉及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完全不同。李殿生在网上声称本人使用了他们的“数据”和“电镜照片” 。事实上,我们在“863”项目申请书上没有放入任何照片,更不可能使用他提及的所谓电镜照片。此外,他们从未给我们提供过、我们也从未使用过他们的任何实验数据。 “863”项目是在中国CDC病毒所、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黎孟枫课题组和本人课题组多年的工作基础上申请的。我们完好保存着项目申请所涉及的所有实验资料,包括病毒株、基因克隆、表达质粒、工程菌、电镜照片及相关的所有原始实验记录。”

  “我看到了这份所谓的声明,感到气愤,我可以一条条反驳。”李殿生说。

  “研究课题相同却内容路线不同?这个她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最理性的办法就是找第三方专家来判断。”李殿生说:“当初粤港计划合作时,标书都是和中山大学在一起做的,所有技术路线和研究方向,特别是电子显微镜照片,是我亲手转到江丽芳的电脑里的,我可以提供粤港计划的标书,里面有电子显微镜的照片,所有的数据都在里面。”

  “其实,我手里有另外一份协议,是中山大学在2007年5月份和我们签署的,上面明确规定要赔偿我们118万。这份协议,我还在考虑是否公开。”李殿生说:“如果公开,将会对中山大学打击很大。”

  李殿生咨询过很多律师,得到的答复是,如果进行法律诉讼,胜诉的几率是98%,“但是不到万不得已,不想走那条路,我是从美国回来的,今年也和中山大学另外一个学院联合申请关于禽流感病毒粒子研究的粤港项目。不想与相关领域科研人员交恶。”

  “其实我是对事不对人,我的目的很简单,钱我无所谓。剽窃是很可耻的行为,必须承认。”

  至本刊截稿时止,双方尚未达成最终解决方案,纷争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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