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拽方向盘肇事受伤乘客由车主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01:21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贤忠、通讯员白丹)乘客拽方向盘造成车辆肇事,受伤乘客该找谁赔偿?1月28日记者从皇姑区法院获悉,法院判由肇事车车主赔偿。

  2006年1月8日11时许,贾某乘坐一辆大客车回家。当车行至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18号附近时,因车上乘客张某与司机发生争执,在车行驶过程中,张某突然上前猛拽车的方向盘,致使该车失控向右侧翻倒,并与对面正在行驶的一辆长安微型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贾某多处受伤。张某事后被判刑。贾某认为,该车车主和车籍所有人应赔偿他的损失。

  法院认为,贾某作为旅客,被告方作为承运人,依照合同法相关规定,旅客在乘车途中受到损害,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李某作为车主,对雇员司机应承担替代赔偿责任。沈阳某运输公司作为车籍所有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李某赔偿贾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2000余元,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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