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对高耗能行业企业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09:09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为保证雨雪天气安全有序用电,省物价局决定暂停对冶金、水泥、铸造三个高耗能行业企业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省物价局工价处处长丁坚介绍,我省高耗能行业企业原先执行的是峰谷分时电价。目前,采用平段时用电价格,目的是促使企业节约用电、缓解用电紧张。不过,这样的措施只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手段,时间只是一二个月,一旦没有了特殊条件,这个政策就会取消。 (李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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