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金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1日14:09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昨天,记者还从市社保中心获悉,2007年度市区统筹范围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救助金,从即日起发放,5465名2007年内自负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参保人员,将于春节前通过社保关系所在单位领到800元至2万元的医疗救助金。

  据统计,市区统筹范围共有5465人符合救助条件,其中:在职职工808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310人,“协保”人员82人,退休人员2427人,城镇居民1398人,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63人,征地保养人员119人,少年儿童258人,共计一次性发放医疗救助金1032万元。

  由于市区统筹范围内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长,至2007年末已达106万人,此次年度医疗救助受益人数、发放金额分别较上年增长了1244人、307万元。市社保中心已向各有关企业、学校、街道、社区、就管机构发送领取通知,上述救助对象将于春节前陆续从本人社保关系所在单位领取医疗救助金存单和有关宣传资料,并可持存单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任意网点领取救助金额。

  据介绍,救助金发放标准根据参保人员本人2007年1月至12月自负医疗费用情况确定,共分36个档次,最低800元,最高2万元。自负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单位使用医疗保险就医证卡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自负费用;不包括自费医疗费用和未使用医疗保险就医证卡由个人现金结付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可登陆苏州社保中心网站查询医疗救助对象名单,或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通过电子触摸屏“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救助对象名单及本人医疗费用情况、享受年度医疗救助情况。 (宗 颖 薛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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