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严防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流入受灾地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10:1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日电 今天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据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国家药监局要求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全力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国家药监局对这项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第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把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任务,切实安排好抗灾救灾的各项工作,确保抗灾救灾食品药品,包括医疗器械的生产供应和质量安全,严防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流入受灾地区。

  第二,建立抗灾救灾信息通报机制。从1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晚上发通知起,受灾地区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的信息保送和灾情研判制度,及时汇总当地食品药品生产供应情况,食品药品质量的安全状况,以及与抗灾救灾有关的其他重要情况。

  第三,加强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部分食品供应偏紧的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当前重要的是要加强对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机场、车站等人员聚集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应急职守,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坚决防止群体性食品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确保抗灾救灾药品的生产供应。主动协调配合发展改革、卫生等有关部门,保障抗灾救灾药品的正常生产供应,保障受灾群众的救治用药需求,加强对抗灾救灾药品的监督管理,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应急预案,落实药品储备,防止出现大范围的药品短缺;对向受灾地区捐赠的药品,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把关,组织进行检验和抽验。

  第五,开展对受灾地区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受灾地区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立即组织对当地药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抽验抗灾救灾相关药品,重点巡查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机场、车站等人员聚集区域的药品供应情况。对抗灾救灾期间发现的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要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保证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据中国网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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