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听证被拒 郝劲松诉发改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5日09:18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因申请参加手机漫游费听证遭拒,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状告主持听证会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要求法院判决国家发改委对他申请旁听听证会作出重新答复。近日,北京第一中级法院以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为由,驳回了郝劲松的诉讼。郝劲松于前日下午提起上诉。

  郝劲松介绍,他于1月4日用特快专递向国家发改委递交了“听证会代表申请书”和“听证会旁听申请书”。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寄来答复函,拒绝了他的两项申请。答复函称,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已依法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受会场条件限制,无法安排其旁听会议。

  郝劲松认为,“对一个事关5亿手机用户的国家级听证会,国家发改委不应该只留给公众20天的准备时间,也不应只给出5个消费者代表名额。”同时,他对国家发改委以“受会场条件限制”为由拒绝旁听表示不能接受。

  1月21日,郝劲松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交了诉状,请求法院责令国家发改委收回原来的决定并重新答复。

  1月28日,一中院裁定认为,郝劲松的诉讼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根据规定不予受理。但裁定书未说明不属于受案范围的理由。

  郝劲松不服,于前日提起上诉。他认为,依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他对国家发改委拒绝旁听的行政行为不服,且该行为与他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其有权提起诉讼。为此,他请求北京高级法院撤销一中院的裁定,并指定一中院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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