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规定城管情绪不佳不得执法遭遇实行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7日02:15 新京报

  本报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 闹情绪就别上街执法——近日,浙江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推出了这一执法新举措。时至今日,该举措由于种种原因难以顺利施行。

  一日三遇阻碍执法可休息

  近段时间来,全国各地接二连三地出现综合执法队员粗暴执法,甚至出现执法队员打死人的事件。1月23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率先推出执法新举措,规定“队员情绪不稳定,不得上街开展执法工作”,旨在杜绝因队员个人情绪问题而出现的粗暴执法、不规范执法的情况。

  稠城大队规定,队员一早上班,如果自己感觉情绪不佳的,可以向所在中队领导提出申请,但需要说明原因。另外,如果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同一天内碰到3起或3起以上不配合执法或阻碍执法事件的,这一执法队员当即就可以获得批准当天不用再上街执法。

  稠城大队的执法新举措,有人认为是综合执法推行人性化执法的一大亮点。也有人提出质疑,何为情绪执法?尚缺乏评判标准;同时,有情绪的队员如果都可以不上街执法的话,那么对于执法人力本来就较为紧张的综合执法部门来讲,无疑是雪上加霜。

  “情绪不佳并非不用工作”

  “情绪不佳,并非不用工作。”稠城大队负责人说,如果有不用上街执法的队员出现,首先会派人找他谈心,稳定情绪,当日他就会被安排在单位里从事内勤工作。

  那么会不会有队员钻空子“偷懒”呢?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他们有一整套督察考核机制做保障,队员如果偷懒了,任务量就无法完成,年终考核也就只能是“不合格”了。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对此表示,目前,这项工作还只是稠城大队的试点工作,局里没有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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