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救灾捐赠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9日10:09 中国广播网

  五、切实加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的统计报告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统计制度》要求,认真做好灾情的统计、核查和报告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湖南、贵州、江西、安徽、湖北、广西、四川、浙江、福建等省(区)继续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省(区)民政厅(局)每天12时前向部救灾救济司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灾害损失情况、因灾倒房和紧急转移安置群众的数量,救灾人员、资金、物资投入情况和生活安置情况,存在的突出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其他受灾省(区、市、兵团)实行周一、四报告制度,有突发情况随时报告。零报告制度直至此次灾害应急过程基本结束后方停止执行。

  六、精心组织救灾捐赠工作。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此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踊跃捐款捐物,支援灾区。截至2月7日,仅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和湖南、贵州、江西、安徽、湖北、广西、四川等7个重灾省(区)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约10.20亿元,其中,民政部直接接收和经民政部协调捐赠给灾区的款物有7681万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接收款物1.36亿元,中华慈善总会接收款物4410万元,湖南等7个重灾省(区)接收款物7.61亿元。北京、辽宁、黑龙江、上海、山东、西藏等省(区),解放军、武警部队和青岛市、深圳市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迅速进行社会动员,募集了大量救灾资金和物资,有力地支援了受灾地方的救灾工作。重灾省(区)接收的捐赠款物主要用于本省灾民生活救助和倒房恢复重建,其他受灾省份接收的捐赠款物在满足本省救灾需求基础上也可支援重灾省份。关于跨省支援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在与部救灾救济司沟通协调后,由省(区、市)民政部门直接援助受灾省份,以保证捐赠与需求对接。

  七、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抗灾救灾宣传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好抗灾救灾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报道各级民政部门全力开展抗灾救灾的措施和成效,认真挖掘并及时反映抗灾救灾中涌现的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先进典型,广泛报道社会各界支援帮助受灾地区的感人事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战胜灾害的信心,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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