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按规定填写 支票竟变“废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0日10:19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李国惠 通讯员 徐德利】因为没用规定的墨水填写转账支票,一男子拿着“废票”要求出票人支付3.3万元现金。日前,一审法院判决出票人应依法支付现金。

  由于孙朋欠王强装修费3.3万元,去年9月15日,孙朋给王强一张转账支票,这张转账支票的出票人为本市一家装饰公司,支票金额为3.3万元。王强说,他收到这张支票后,按规定入账。但是,银行却发出通知表示,由于签名不符合规定,要求王强更换支票。可是,装饰公司的负责人却表示,账户上并没有现金,所以拒绝更换。原来,由于王强在支票上没用规定墨汁、墨水填写,所以被退票。装饰公司认为,由于王强填写支票不符被银行退回,与账上有没有钱没有关系。另外,由于装饰公司和王强没有业务往来,所以,不同意王强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王强持有装饰公司出具的转账支票,而装饰公司作为支票出票人,应当向王强履行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所以,对于王强请求装饰公司支付3.3万元,法院予以支持。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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