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中国劳工在日索赔被日本地方法院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2日20:5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东京二月十二日电 十二日,日本山形地方法院以“一九七二年签订的《日中联合声明》放弃了中国人个人的索赔权”为由,驳回了二战期间曾被强掳至日本山形县酒田港劳动的六名中国劳工要求日本政府及“酒田海陆运送(原酒田港湾运送)”公司赔偿一点五亿日元的起诉。原告方面表示将继续上诉。

  综合此间媒体报道,主审此案的山形地方法院片濑敏寿审判长尽管在判决中承认被告强掳并强迫中国人劳动的事实,称上述行为“由政府主导、是民法上的不法行为”,但仍然以“一九七二年签订的《日中联合声明》放弃了中国人个人的索赔权”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针对被告酒田海陆运送公司关于原告所从事的“并非重体力劳动”的主张,该判决认为被告把原告“收容于无法外出或逃亡的设施内,并强迫其在恶劣环境下进行过重劳动”。“原告受到欺骗、暴行和拘禁,被强迫于酒田港进行重体力劳动,卫生和饮食条件恶劣。”同时,判决还指出日本政府及该公司违反了照顾原告安全的义务,“未作出任何改正行为,对受害者的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此案审理过程中,原告曾要求法院进行调解,但日本政府表示拒绝。原告与公司方面的磋商也始终未有进展。

  据了解,在一九四四年十二月和一九四五年八月之间,包括本案六名原告在内的三百三十八名中国河北等地劳工被强掳至日本山形从事重体力劳动,其中三十一人因过苛的劳动条件而去世。二00四年,六名健在的劳工向山形地方法院提请诉讼,向日本政府和酒田港运送公司要求每人二千五百万日元、总额一亿五千万日元的经济赔偿。目前,六名原告中已有三人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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