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将完善信息沟通机制保障绿色信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3日09:42 中国新闻网

  潘岳表示,环保总局将从以下方面来应对这些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环保与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环保总局已经与银监会签订两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协议”,首次建立国家环保部门与宏观经济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二是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指导。充分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环保信贷准则——国际金融公司提出的“赤道原则”及其主要行业的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污染行业信贷指南,既引导银行投资环境友好的产业和项目,又限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项目的信贷。要研究划分企业环境违法和环境风险等级,更好地为银行评贷审贷提供支持。

  三是加快环境经济政策制定,与环保信贷政策形成合力。按照建立科学发展的机制要求,继续加快研究环境税、生态补偿、绿色证券、绿色贸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创造绿色信贷“生根发芽”的政策环境,以经济利益杠杆调节企业环境行为,遏制我国经济增长过高的环境代价,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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