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火灾案:百人排队欢迎律师入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3日14:51 北京晚报

  剖析焦点

  火灾成因与履行职责

  池英花认为,庄学义和曾凡金是否犯罪,要看火灾的成因和他们是否履行了职责。1987年大火发生前,大兴安岭很反常地没有下雪,落叶在地面形成厚厚的一层,并积攒了很多沼气,极易引起自燃。当时专家已经警告过政府,林场职工们作证说,庄学义和曾凡金一直在防火第一线值班,没有回家。

  大火发生前,7个着火点先后起火,很快被扑灭。没想到第二天一下来了10级大风,各着火点又一下燃起大火,大火飞过铁道和河流,引燃了更多的林木。“这在历史上是没有的,你想,各林场被道路和河流隔开了,以前要烧也只是烧了一块,这次火势借着大风,能越过河流和道路引燃更多的林木。当地设备落后,没有气象台、没有电话,只能骑摩托车的条件下,实非人力所能阻挡。”池英花说。

  检方的起诉中,指控曾凡金骑摩托车跑了。池英花说,一些群众作证说,当地有些人是财迷,大火来后,抱着彩电冰箱躲在地窖里。曾凡金骑摩托车满大街喊:“都躲到河里去。”

  像这种大火,伴随的是滚滚浓烟,呛都能把人呛死,所以只有躲到河里,把头扎进水中,过一会儿再露出头喘口气,才有可能不被烧死不被熏死。结果也证明,躲到地窖的全死了,跑到河里的都活了。池英花说,从这点来看,她觉得曾凡金是英雄。

  “曾凡金在意识到育英林场保不住之后,骑摩托车去图强林业局报告。”池英花说,庄学义意识到图强的一两万群众比育英林场更重要,也返回图强安排抢险、自救工作,亲自组织疏散群众。而他返回图强的行为却被指控是临阵脱逃,是渎职行为并提起诉讼。

  感人情景

  百人排队欢迎律师入庭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幕,在开庭的时候,居然有群众排了百人的队伍夹道欢迎我们进入法庭。”池英花说,这一辈子,她再也没经历过这场面,当时心中的那种使命感和责任感,真让她觉得自己是人民的律师。这么多人为嫌犯鸣不平,从另一个角度证明检方的指控有问题,何况,嫌犯请律师的费用,都是几十个老百姓凑出来的。

  开庭前,池英花手写了长达20多页的辩护词,张思之律师说出了著名的一句话:“我们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但是,从各方面的情况看,池英花感到,法院非判有罪不可,因为这场大火必须有人来负责。

  一审时,庄学义被判犯有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庄学义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曾凡金也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池英花说,被判刑后,曾的母亲伤心过度,不幸过世,而庄学义则生活贫困,几次来北京申诉,连吃饭的钱都是她掏的。

  迟来正义

  17年后被判无罪

  火灾后的17年来,庄学义一直在申冤,有90多名当地党员群众联名写信,为他辩白,但是,写联名信的有好几人受到处分,没了前途。直到2004年,黑龙江省高院对此案提起再审。

  黑龙江省高院再审后认为,庄学义的一系列行为是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未违背有关规定,因为图强林业局比育英林场更重要。其返回后即安排抢险工作,并亲自组织疏散群众也说明其在认真履行职责,并无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育英林场因森林大火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与庄学义的行为无法律上的必然因果关系,有证据证明这场森林大火应属不可抗力。据此,再审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庄学义的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宣告庄学义无罪。

  这一无罪判决,完全采纳了池英花当年的辩护意见,即大火属不可抗力、庄学义认真履行了职责。

  池英花说,另一名当事人曾凡金,以为申诉也没用了,就没再申诉,但多年来一直在关注着庄学义一案,想等庄案有结果了再去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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