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水饺”未检出甲胺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02:2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刘建宏)对于中国水饺中毒事件,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对外表示,中国赴日调查组从日本所带回来的水饺样品经检测,均未检出甲胺磷和敌敌畏。

  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由质检总局和商务部组成的中国政府赴日调查组于2月3日到达日本,立即与由日本内阁府、警察厅、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外务省官员组成的日方代表团进行了会谈磋商,并通报了中方开展调查的进展。

  在赴日工作组的强烈要求下,日本生活协同组合连合会同意提供回收的2007年10月20日和10月19日,以及6月3日、11月1日生产的共10袋水饺样品带回进行检测研究。

  工作组于2月6日下午回京后,立即委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采用中日共同确认的检测方法和检测仪器,对工作组从日本带回的水饺样品进行检测。

  2月10日,所有检测结果显示,均未检出甲胺磷和敌敌畏。

  此前,中方对日方通报的两批货物———2007年10月1日生产的13克规格和2007年10月20日生产的14克规格的猪肉白菜馅儿水饺的留存样品进行了取样和检测,未检出甲胺磷。

  据了解,截止到目前,日方未提供2007年10月1日生产的水饺样品。同时也未提供有关日本中毒者食用的饺子、呕吐物检测样品、检测报告和相关证物。

  据介绍,甲胺磷是一种化学品,在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和日本,不能作为农药使用,但在其他领域是允许生产使用的。中国部分作为实验用的甲胺磷标准试剂来自日本;在日本也能买到其他各国的甲胺磷标准试剂。许多国家的花店、家具店也会把甲胺磷作为杀虫剂使用。敌敌畏目前在中日两国都广泛流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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