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公布“水饺事件”调查进展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07:2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东亮通讯员曾星)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公布了“水饺事件”调查进展,调查显示,河北食品进出口集团天洋食品厂生产条件符合要求,从生产加工到运输出口环节,人为破坏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据介绍,1月30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部分日本消费者因食用河北食品进出口集团天洋食品厂生产的水饺而引发食物中毒后,迅速成立了调查组,连夜对日方通报的两批货物留存样品取样检测,未检出甲胺磷。随后,国家质检总局调查组对天洋食品厂从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到出口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调查,对企业生产、留样、召回的产品、包装袋等进行抽样检测。所有的检测结果显示,未检出甲胺磷。

  2月3日,日本厚生省确认日本共发生甲胺磷中毒3起,共10人中毒。在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商务部派出的赴日工作组强烈要求下,日本有关方面同意提供回收的去年10月20日及相邻10月19日及6月3日、11月1日生产的共10袋水饺样品带回进行检测,所有样品均未检出甲胺磷和敌敌畏。但日方至今未提供去年10月1日生产的水饺样品,也未提供有关日本中毒者食用的饺子、呕吐物检测样品、检测报告和相关证物。

  2月5日,日本政府调查团赴河北省石家庄市,对天洋食品厂进行考察。中方提供了所有能够提供的资料,日方调查团表示,从调查的情况看,该企业车间整洁、管理完善,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2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人再次赴河北对天洋食品厂考察,发现该企业车间干净整洁,管理完善,完全按照HACCP管理体系运行,生产加工记录完整,在关键生产环节都有视频监控,从原料进厂、到生产加工、运输出口各个环节都没有任何异常。在该企业生产加工到运输出口环节,人为破坏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日本发生水饺中毒事件,中国政府感到震惊。根据目前的调查结果,中方认为这是一次个案。中方建议尽快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各个可能的环节进行彻底的调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中方还建议,仿照中美、中欧之间已经建立的运行良好的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先例,尽快建立中日有关食品安全的长效合作机制,以加强两国间食品安全合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促进两国经济贸易的健康发展。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人表示,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不论是对国内生产销售的食品,还是对出口食品,都有着严格的监管和生产要求。去年8月至12月,中国政府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使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有了较好基础。R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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