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亏损国企老总4年敛财2.6亿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6日16:45 法制周报-e法网

  核心提示:短短几年,宋建平从一个门外汉成为煤焦系统的“黑马”,再蜕变成“山西国企第一贪”,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是其身后依靠着一个无所不能的“红粉军团”。 宋建平案的发生也暴露了相关部门对国企老总监督的缺失。

  ⊙《法制周报》特约记者 郭风情 《法制周报》记者 文峰

  2008年2月1日,寒风萧瑟中的山西省阳泉市看守所内,宋建平案尘埃落定:“侵吞公款1798万余美元,并利用国有企业改制,侵吞国有资产2.5亿元人民币,构成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非法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获利472万余元,构成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短短几年间,宋建平从一个门外汉成为煤焦系统的“黑马”,再蜕变成“山西国企第一贪”,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是其身后依靠着一个无所不能的“红粉军团”。一个是毕业于北京某名校,精通多种外语,被众多煤焦老板奉为山西焦炭出口领域的“第一操盘手”—— 瑞士IMR公司的国内代理人杨玲玲(化名);一个是为宋建平“做大做强”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山西大土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外贸易经理张英(化名);还有一个是中粮集团退休干部,有“京城第一倒姐”之称的李涵静。

  太原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的办案人员向《法制周报》独家讲述了“山西国企第一贪”与他背后“红粉军团”的故事。

  “山西国企第一贪”落马

  2006年3月,原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经理、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建平被“双规”。

  2006年7月,宋建平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年后,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偷税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他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又非常节俭。”太原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的一名办案人员回忆说,今年45岁的宋建平,是运城夏县人,大专文化程度,曾在山西某政法机关工作十年,案发时任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经理、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立于1984年的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公司),是一家国有外贸公司,2001年 以来,因长期负债经营,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公司领导层便决定成立一个新公司,用以延续技术公司的经营业务,这就是后来名震山西焦炭业的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典公司),时任技术公司副经理的宋建平,被委派担任大典公司总经理,原技术公司部分领导、焦炭经营人员也转入大典,成为大典公司的新一任领导及业务骨干。

  以“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进行运作的大典、技术公司,从此开始相互“合作”,共同开展进出口业务,双方签订协议,从2002年起,技术公司的焦炭出口配额全部转给大典公司,大典所做的焦炭出口业务,按每吨5元的价格提成,其余返还技术公司。经有关部门审计,按此协议,几年间,大典公司应上缴却未上缴技术公司的利润达2.5亿余元。

  2005年,根据省政府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政策,技术公司委托山西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改制前的清产核资,已升任技术公司经理(兼大典公司总经理)的宋建平,明知大典尚欠技术公司2.5亿余元,却对审计单位只字不提,故意隐瞒了这笔巨款,致使审计单位作出了 “技术公司资产损失3000万元”的审计结果。

  随后,技术公司作为严重亏损企业,被有关部门列入了改制行列,其清产核资报告和改制方案获省商务厅批复,2006年6月,商务厅又将技术公司作为资不抵债企业,上报省国企改革领导组,申请其进入破产程序。

  2006年7月,宋建平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办案人员在侦办中发现,技术公司的破产申请一旦得到批准,本应属于技术公司的2.5亿余元国有资产将会随之流失,便立即向省商务厅发出检察建议,紧急叫停其破产程序,并请其对技术公司重新进行清产核资,以确保国有资产不被侵吞流失。

  在大肆“运作” 数亿元国有资产的同时,身兼大典公司总经理、技术公司经理的宋建平,又先后以家人、同学的名义,承包、开办了多家公司,所经营业务与大典、技术公司完全相同。到2006年3月被“双规”时,他的“宋氏王国”资产已达2.6亿元。

  隐秘的“借鸡下蛋术”

  2006年4月,根据山西省纪委安排,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作为中纪委专案组山西调查二组的成员,开始介入调查宋建平涉嫌犯罪的问题。

  2007年7月,宋建平案侦查终结,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宋建平对办案人员说得最多的话是,“我是有功之臣,我没有罪。”

  “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强硬的对手。”对于宋建平,办案人员如此评价,“即使各种铁证摆在跟前,他总有一套理论。”

  客观而言,技术公司“变脸”为大典公司之初,作为总经理的宋建平,对大典的业务拓展确实付出了辛苦,据他自己告诉办案人员,很多次,他独自开车前往各地联系客户,累了,就趴在方向盘上休息片刻,饿了,一碗西红柿面打发肚子,日积月累,终于为大典打开了市场。

  2004年前后,全国焦炭市场迎来“史上最牛时期”,焦炭出口行情日渐高涨,焦炭及配额身价倍增,成为绝对的卖方市场。

  面对日进斗金的大好形势,曾经“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宋建平,逐渐心猿意马,开始转移精力,在国有公司这棵参天大树下,埋头打造自己的“宋氏王国”。

  山西天鸿能源有限公司是宋建平暗中成立的第一个“宋氏公司”,为避人耳目,宋安排其二哥宋建荣担任法人代表,为了进一步避嫌,又将宋建荣变更为其同学张某。随后,天河能源有限公司“诞生”,法人代表仍为宋建荣。由于这两家“天字号”公司没有进出口经营资质和外汇结算账户,宋建平出面承包了河津进出口公司(国有公司,以下简称河津公司),它们均经营着与大典公司相同的焦炭出口业务,赚了算天鸿、河津的,赔了,就记到大典的账上。

  办案人员向记者演示了宋建平这招屡试不爽的“借鸡下蛋术”:在每一桩出口业务合同上,只签盖甲方(国外购货方)的公司印章,乙方空缺。如该笔业务赚了,乙方就是河津公司,该笔盈利就结到河津公司;赔了,乙方又变成了大典公司,大典的账上就多了一笔亏损记录。

  以焦炭行情最为火爆的2004年为例,大典公司共有出口配额45万吨,实际出口58.8万吨,账面利润6000万元,平均每吨利润仅为100元;而同期的河津公司,共获得出口配额3万吨,实际出口21万吨,账面利润竟达2.4亿元,每吨利润达1140元。

  尤其是2004年3月到6月,焦炭出口行情达到巅峰,办案人员在查阅浩如烟海的账本时发现,就在这段时间,大典和河津同时做焦炭出口业务,但账面反映,河津公司每吨焦炭配额达300美元,大典公司只有40美元,天壤之别令人诧异,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办案人员再次查阅堆成小山的账册,又“请来”宋建平最信任的“哼哈二将”——兼任技术、大典、河津、天鸿等公司财务总监的马景贤、业务经理王志军一笔一笔仔细对账,终于发现天机:就在2004年3月到6月,大典公司与瑞士一家名为IMR的公司所做的焦炭出口业务中,竟有近1800万美元的利润没有结回到大典公司账上,更奇怪的是,大典公司账面不但没有显示这笔巨债,而且已作了平账处理。询问财务人员,他们均称毫不知情。

 [1] [2]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