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怒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03:04 南方都市报

  

政协委员怒了!

  屡屡发生的孩童堕井伤亡事件令政协委员的拍案而起!前日,杨一平在个人博客中表示,在深圳这样的大都市还有这么多有隐患的深井和洞坑,是对城市管理者的嘲弄,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事故发生后,并没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

  “黑洞”在嘲弄深圳城市管理

  杨一平称,不久前,他在《从黑井吞噬孩子不断看我市城市管理之弱》的博文中提到深圳长期存在的一个令人痛心的乱象,那就是一段时间以来,深圳形形色色的“黑洞”(也称“黑井”,即没有井盖或没有盖好井盖的深井和洞坑。)吞噬孩童不断,暴露了深圳城市管理的致命软肋,令人痛心不已。这事重复地发生在深圳这么一个现代化大都市中,实在使人“超级闹心”。

  杨一平表示,春节刚过福田区一个小区内又发生了同类悲剧,不过这一次并非是工地或马路,而是发生在住宅区内的粪井。一名6岁的可爱女孩,在自家小区内玩耍时,竟然掉进了粪井之中,经抢救无效而死亡(详见本报2月15日A12版)。新春期间,读到这则新闻,他已经从震惊变为了愤怒。这种事如果发生在农村,或许还能算得上是一起“意外事故”,但它却屡屡发生在一个现代化大都市里,这就是对城市管理者无情的嘲弄。作为政协委员,他不禁要问:在我们这个城市里,究竟还有多少个会让孩子丧命的“黑洞”?作为这些孩子的“父母官”,还有什么脸面对本来就应当做的一些工作沾沾自喜,甚至大吹特吹?

  追究责任是为防范事故发生

  杨一平在博客中写到:“从表面看,事故有其一定的偶然性,但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我们这个城市发生这样的不幸,那就不是什么巧合了。我注意到,此类事故发生后,并没有见到哪位领导出来承担责任,可是问题明摆在那里,在你所管辖的区域中,有那么多黑洞没井盖或没盖好,有那么多孩子已经命丧其中,却并没有唤起他们对这一问题的高度注意,更没见他们采取任何主动措施去防范这些事故。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要有一个行政问责的制度,那就是:在谁的工作管辖范围内出了问题,谁就应当被问责,有直接过错责任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有间接管理责任的,应追究其行政责任。但令人遗憾的是,在过去的几起死亡事故中,我们并没有看到有谁承担过这样的行政责任。正是因为没有人来承担这样的责任,所以我们的一些干部对此麻木不仁,见怪不怪,至今未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去防范事故的发生,那么,这样的事故,今后还会无可避免地发生。”

  “深圳不能被”井盖“所难倒,更不能被黑洞所迷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大于天的事情,作为深圳的管理者,我们尽到责任了吗?”杨一平告诉记者,在黑井噬童屡次发生的情况下,仅仅通过经济补偿显然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南方都市报"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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