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后重庆全民扫黄(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07:38 华龙网-重庆商报

  各方评说“艳门”

  “艳照门”事件中,对公众人物私生活的大肆揭露,成为网民将自己行为合理化的理由。网民们一起享受网络提供的窥私狂欢,对明星们的私节大加挞伐,却对自己面临的伦理和法律问题漠然置之,从而引发一场网络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的冲突博弈。网络自由和规范如何取舍?网络是否需要规范?本报特邀学者和传媒人,请他们发表对事件的看法。

  采访嘉宾

  孙元明 市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兼社科院心理学院主任

  钟剑 大渝网副总编辑兼新闻中心总监 资深传媒人

  陈耀键 重庆网络联盟负责人

  yabenng 天涯论坛重庆版版主

  关仁龙 中国性学会副主任委员

  直言事件

  《重庆商报》:这次“艳照门”事件,你们首先看到什么?

  孙元明:人类窥视别人隐私是一种天性,且又牵扯到名人,所以首先在网络上炒得很热,又通过网络放大效应愈演愈烈,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公众事件。我认为应该理性地把心态放平和,不要把这个事看得太重。

  钟剑:我关注的是网络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的冲突。网民认为,网上的东西,无所谓是否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所以当公权力要控制干预时,网民就以千奇百怪的方式与之斗法。

  网民情绪

  《重庆商报》:网民一边对照片主人公进行苛刻的道德评判,一边对新照片守候点击,怎么看这个现象?

  陈耀键:这真实反映了当今社会现状,是道德价值的颠倒,网友的道德修养急需提升。

  yabenng:网民如此热衷“艳照门”事件,主要原因还是好奇。大部分关注“艳照门”的网民初衷也只是为了添点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网民行为

  《重庆商报》:网民大肆传播隐私照片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孙元明:我不认为网民看这些照片就是素质低下的表现。

  关仁龙:网民疯狂转载、散播明星性信息是一种不道德行为,尤其是一些青少年看到后,会造成不良影响。

  网络自由

  《重庆商报》:很多人认为网络信息发布失控造成了很大伤害,需要法律规范,但又害怕伤害自身自由。二者间该如何取舍?

  陈耀键:曾经也有很多类似“艳照门”事件发生,但没有这样恶性。这说明网络自由应更加受到法律的规范。

  yabenng:我们身处知识信息年代,必须确保网络的自由,但也需要法律的制约,没有法律制约的网络,会造成非常可怕的后果。

  记者 聂飞 邱竹 袁秦 杨峥/文 图

  背景资料

  “艳照门”掀大波

  过去两周,一个自称为“奇拿”(Kira)的人在互联网发布了香港27岁演员陈冠希同多位女艺人的数百张性爱照片,其中包括一些在亚洲人气极高的明星,如Twins组合中的钟欣桐。这个组合在舞台上一直打造着清纯玉女的形象。

  陈冠希和钟欣桐的照片最早是1月27日出现在香港一家网站。香港警方拘捕了9名涉嫌散布照片的人。但照片仍在继续流出,其中涉及女演员陈文媛和张柏芝及英皇主席侄女。

  这些照片引爆中国首例网络名人性丑闻。香港媒体在头版曝光了这些照片,对敏感部位做了处理。各大中文网站将此次事件称为“艳照门”。

  在香港,艳照事件已成为街谈巷议的主要话题。在中国内地,政府希望保持网络净化的理想遭遇了“艳照门”事件的现实考验。就在上个月,有关部门还表示要多部委合作继续打击网络色情。在全球其他华人区,“艳照门”事件引起的轰动要远大于当年的帕丽斯·希尔顿的绯闻。

  在香港警方采取打击行动后,一些香港人转向内地网站浏览这些照片。但在政府的监管之下,各大网站的“艳照门”专题纷纷撤销,与“艳照门”相关的热帖(包含图片)被删除。但这一事件在中国主流网站引发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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