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澄城村干部因贪污获刑后仍任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07:40 三秦都市报

  本报渭南讯(党博 记者 张军建) 因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偿款,澄城县村干部李俊丑、李忠绪日前被澄城县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但让人费解的是:李忠绪至今仍然担任村支书!

  昨日上午,记者从澄城县法院、检察院得到证实;现年59岁的李俊丑和58岁的李忠绪,均为澄城县冯原镇李家沟村一组农民,两人分别现任村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和村支部书记。2007年8月,两人分别因涉嫌贪污犯罪,被依法逮捕和取保候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1月,被告人李俊丑、李忠绪在上报本村退耕还林面积时,将本村设计图稿中涉及到的共计204亩退耕还林面积,以张生斌名义上报,并领回面积退耕还林补偿款12.9万多元(每亩扣除2003年度粮食直补6.12元)。该款领回后,除支付相关费用及案发时尚未分发的46124元外,余款71474元由被告人李俊丑、李忠绪及村干部等人挥霍。其中,被告人李俊丑得赃款36962.8元,将其中的19130.28元用于家庭花费及子女上学等。被告人李忠绪实际得赃款33077.8元(案发时尚有3885元未从会计处领取),全部用于家庭花费及子女完婚、安葬母亲等支出,案发后,二被告人均将赃款全部退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俊丑、李忠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冒领手段侵吞国家退耕还林补偿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并能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故量刑时可予以从轻处理。被告人李俊丑、李忠绪分别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待刑三年,缓刑五年。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澄城县冯原镇主管党委的杨副书记,据杨副书记讲,目前李忠绪还在担任村支书,此前,对于李忠绪、李俊丑两人被判刑一事,镇党委并不知情。此事,他已经向镇党委书记作了汇报,镇党委准备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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