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城镇低保对象获临时物价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10:0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淑丽)昨日,记者从秦市民政局获悉,从2008年1月起到5月份,秦市城镇低保对象将每人每月增加28元的临时物价补贴,目前秦市城镇低保对象已获得1、2月份的补贴款。

  据秦市民政局低保科工作人员介绍,针对全国普遍存在的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情况,依据国家财政部及民政部的相关政策要求,秦市从2007年8月份起开始对城镇低保对象增加了一定数额的临时物价补贴,并在今年1月根据物价变化,增加每人每月28元的补贴,这种补贴标准将持续到今年5月份。此外,对城乡低保对象是否提高补助水平或增加其他方式的临时性补助正在进一步谋划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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