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女儿判刑8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07:48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石义胜 通讯员 曹继栋)备受社会关注的高某虐待女儿致其意外死亡一案有了新进展,记者昨日从对该案提起公诉的南山检察院获悉,南山法院日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8个月。

  被告人高某虐待女儿致其死亡一案是轰动全市的案件。2007年4月,因被告人高某夫妇关系紧张而导致其丈夫离家出走,高某从此独自抚养、教育两岁的女儿。女儿调皮,不太听话,不爱吃饭,有时吃东西会反吐出来,高某对此十分生气。从2007年6月开始,被告人高某一发现女儿吐东西就用按摩棒或塑料拖鞋抽打其前胸和后背。2007年7月3日,被告人高某见女儿又将牛奶吐在床上,遂打女儿,随后抽下床单,致女儿从床上摔倒在地上。高某收拾完房间,发现女儿已一动不动,没有什么反应,遂送至北大深圳医院治疗。2007年7月12日,其女儿因头部受钝性作用致左侧额颞部硬膜下血肿,并发脑疝不治身亡。经检验,死者身上有不同时间受到钝器致伤的多处新旧程度不同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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