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各地机关加大查缴非法出版物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09:31 中国新闻出版报

  本报讯 (记者赖名芳)全国“扫黄打非”办1月25日下发《关于开展2008年“扫黄打非”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净化春节、“两会”期间出版物市场的通知》,决定从1月下旬至3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查缴非法出版物为重点的第一阶段专项行动。为贯彻好《通知》要求,公安部近日向各地公安机关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查缴非法出版物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大案件的侦办力度和案犯的抓捕力度,特别要全力抓捕制贩非法出版物活动的组织者以及犯罪团伙的为首分子、骨干分子。

  《通知》指出,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扫黄打非”斗争重要性、长期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封堵非法出版物,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努力。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坚持暗访调查、举报奖励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采取强有力措施挖窝点、打团伙、破大案。要加大抓捕力度,全力抓捕制贩非法出版物活动的组织者以及犯罪团伙的为首分子、骨干分子。对尚未归案的涉案人员,要尽快上网追逃。要落实督办制度,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的案件挂牌督办,集中精力快侦快破快结。要充分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及时查证涉案线索,固定证据材料,形成证据链条,打牢办案基础。对已破案件,凡是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要及时移送检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通过日常检查和集中清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出版物市场监管,将盗版制品储存、运输等环节作为突破口,积极扩大线索来源。要进一步加大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从事非法印刷活动的厂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各警种的协调配合,密切关注非法出版物动态,及时通报有关信息,确保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打击工作的精确性和有效性。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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