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09:36 中国新闻出版报

  本报讯 (记者金鑫)针对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记者从上海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了解到,尽管还没有接到新闻出版总署的书面通知,但是地方部门已经采取了积极措施以配合总署的专项治理行动。他们也反映在执行中存在着某些操作难点,出版物的分级管理再次被提及。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音像管理处处长沈宪华告诉记者,从报纸上看到《通知》后,他们的自查工作已经展开,重点是2006、2007年出版和2008年申报的选题,从目前检查的情况看基本良好。

  这一点,记者从基层出版单位也得到了佐证。上海浦东电子音像出版社社长胡耀华告诉记者,上海一直严格执行音像出版物审批制,每年出版社的选题都需要送市新闻出版局审批,市局的二次把关,从源头上杜绝了这类出版物的产生。

  在零售卖场上,上海书城工作人员江利告诉记者,希望总署对《通知》所提到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最好能列出一个清单,哪些产品需要撤架销售,他们一定会严格执行,如果要企业自行判断确实有很大难度。江利说,出版物分级管理不失为可行的一步。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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