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做到全国政协委员提案件件有答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09:38 中国新闻出版报

  新闻出版总署五年间共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221件,做到了件件有答复

  发挥提案作用 促进行业发展

  本报记者 牛春颖

  2月19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提案工作情况通气会。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杨振杰就五年来的提案情况作了介绍: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2003年到2007年),共收到提案23081件,立案21843件,到目前为止,99.13%的提案已经办复。2318名全国政协委员中,2249名委员参与提出过提案,占委员总数的97.023%。

  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40家单位获得了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记者从通气会上获悉,五年来,新闻出版总署共收到提案221件,做到了件件有答复;广电总局共办理政协提案302件。

  聆听委员声音

  提高办理质量

  对于政协委员的提案,承办单位都非常重视,并出台一系列保障措施。“新闻出版总署一直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并形成了一系列制度保障。”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副主任薛松岩在通气会上介绍,从2005年开始,总署坚持在每年政协提案交办后召开署内交办会议,一方面总结去年政协提案办理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对本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2007年广电总局办公厅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办理全国政协提案工作的意见》,要求承办单位切实做好提案回复工作。

  领导重视、领导把关,也成为了提案回复工作中的一个重要保障。在新闻出版总署,对重点提案以及涉及新闻出版工作全局或敏感问题提案的答复,需经署长或提交党组会审定。如民进中央《关于促进我国出版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就是由几个部门经过深入研究,提出答复意见,经署长签发后,正式答复民进中央的。广电总局从2005年起对提案办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总局所办复的提案都需经总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

  为了让提案工作的回复不成为“空架子”,相关承办单位在回复过程中越来越多地采用切实可行的方式。2004年,根据赵喜林委员提出的《关于在WTO下我国传媒制度创新的策略思考与建议》,广电总局配合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组成联合调研组到湖北、湖南广电部门进行了该提案的调研工作。对于多年来一直给新闻出版总署提出分量重、质量高提案的民进中央委员会,总署每年都要与提案负责人座谈,双方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提案内容有的放矢。

  吸纳委员意见

  推动事业发展

  委员的建议源于各地,源于基层,承办单位都认识到了提案的宝贵价值,把办理提案作为促进行业发展的动力。

  韩书力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尼泊尔涉藏图书市场中没有中国声音的提案,得到了新闻出版总署的高度重视,于2007年6月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举办了“中国图书展销会”。这一活动不仅为维护我国的文化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很好地促进了中国出版“走出去”。

  近年来,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盗版问题比较严重,赵金城委员在《关于加大力度,打击盗版图书》的提案中对如何规范出版物市场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新闻出版总署受到这一提案的提示和启发,先后开展了“反盗版百日行动”和“反盗版天天行动”,联合多个部门,切实维护出版物市场秩序。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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