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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业所付介绍费 求职不成可退回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15: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本月18日起至22日,东莞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分成四队分赴东城、南城、万江、高?等镇对职介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大站场附近的职介机构。此外,厚街、寮步、长安等镇街劳动分局也对职介机构进行检查。 市劳动局提醒广大求职者: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向求职者收费的项目只有报名费和择业介绍成功服务费两项,报名费10元每人每次,择业介绍成功费最高200元每人每次,如有其他收费,求职者应拒绝。 据介绍,求职者在交付费用的同时,应向介绍机构索取盖有该机构公章的税务部门收费票据。在按以上收费标准向职业介绍机构交付费用后,如求职不成功,可凭收费票据要求介绍机构退回择业介绍成功服务费。 (余晓玲) (编辑:Winzi)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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