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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烧香”事件背后隐藏黑色产业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15:47 法制与新闻
“认识”误区 “熊猫烧香”事件已告一段落,然而其背后隐藏的巨大黑色产业链却让人们开始重新认识这种类型的网络犯罪。 一直以来,老百姓认为只有在现实世界中偷了东西、伤了人才算违法,在网络中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地攻击他人电脑,给他人带来不便乃至损失都不算是违法,而且也很少听说有人因此被惩处。 李俊自己的想法很能说明这个问题。据李俊交代,他从来没想过这种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他只是想展示一下自己的能力。甚至就连“熊猫烧香”的受害者们也说不清楚病毒制造者到底触犯了什么法律。有人甚至认为李俊是“人才”,只是一时调皮跟大家搞了个恶作剧,教育教育他这事就算完了。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宋先生是一名公务员,他对此事的看法就很有代表性:“又没有伤人、也没有偷东西,虽然让很多人的电脑在短时间内不能用了,这也不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对病毒制作者教育一下,让他以后用自己的技术特长为人民服务不就行了”。这种想法不仅反映了大多数网民对网络犯罪缺乏足够的认识,人们同时也没有意识到这种类型的犯罪给社会和个人所带来的伤害程度。 根据风险管理公司MI2G2005年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2004年,病毒、蠕虫和特洛伊木马等恶意程序,共给全球造成169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该数字相当于2003年的两倍之多。另据MI2G预计,全球约有6亿部Windows计算机,每部计算机因恶意程序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大约在281美元到340美元之间,而且这种情况还在进一步恶化。 近年来,网络银行、网络炒股以其方便快捷的特性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基于此的网络犯罪也是层出不穷,防不胜防。2006年5月破获的“网银大盗”就是用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网银密码,然后再转移他人资金;据调查,先后有200多人的账户被盗,涉案金额高达120万元。而自2005年年初开始在网上流传的“证券大盗”病毒更是让人闻风丧胆,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制作者通过木马病毒非法获取他人的股票账号和密码,并盗买盗卖股票价值1141.9万元。而无论是“网银大盗”还是“证券大盗”都是团伙作案,分工明确,有人负责盗号,有人负责转移资产和销赃。 所有的这些案例都说明,如今在网络中制造病毒、利用病毒的那些人已经不再是单纯地想展示自己的能力了,这种行为已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更严重的是,这种犯罪给人们带来的经济损失正在或者已经超越现实生活中一些传统犯罪形式给人们带来的损失。因此,我们对此类违法行为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恶作剧,而要时刻提高警惕,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从以前对此类违法行为的错误认识中转变过来。当人们对此达成共识的时候,相信立法便会提上日程。 “裸照”风波 2007年8月,一组女子裸照悄然在网络上流传开来。后来证实,裸照中的女子系伊莱克斯(中国)公司总经理助理,名叫石靖。 据了解,这些裸照最初出现在一个BBS上,这个BBS的网友主要是海外华人,以留学生居多。在该论坛上,一位网友自称是原始帖的作者,他发文说,“照片是无意中从pbase(一家国外相册网站)看来的,那些有密码的我进不去,就随便贴了几张,并公布了链接,不久就有好事人破译了密码”。紧接着,该网络相册主人的详细信息便被无所不能的“网络牛人”们给“挖”了出来:他的名字、年龄、国籍、毕业于哪所大学、与石靖本人的关系等等。但是,人们的窥私心理似乎永无止境,不知道网友们通过什么手段,石靖本人的履历和经济状况便以让人不敢相信的速度进入了人们的视线。一时间,基于这些“事实”和“推理”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而来。 正当网络“谩骂”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一家博客主人以石靖的身份发布声明,原文如下:“对于网上走红,石靖在自己的网页做了解释,她说我是想为青春留下一个记忆,关于那些露点的,我想说几句,谁没有青春?谁不想保留自己的青春?我就是因为自卑,因为父母没给我一个美丽的容貌,而让我无法去涉足模特行业,但那是我一个梦想。所以,我找了朋友给我照了那些照片。我没在乎过自己这种照片在网上流传的后果。能给别人带来新鲜,带来所谓的刺激,我觉得这其实也很值得。”这份所谓的“声明”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网络中对石靖本人的谩骂更加激烈。有说“石靖为了钱什么都肯做的”,有说“她没有廉耻的”。更有某著名网站顺势推出了一个民意调查,让广大网友就如何看待该事件、如何看待石靖本人进行投票,由此把该事件的炒作推向高潮。 2007年8月30日,整个事件中始终保持沉默的石靖终于开口了。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受石靖委托,指派富敏荣律师发表严正声明,要求各大网站彻底删除损害当事人名誉的内容,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声明称,近期网络上传播的“史上最强女助理石靖事件”系故意侮辱女性的网络恶性事件,当事人已向警方报案。石靖从未自我上传以及同意任何人将包括自己的照片和经历在内的个人隐私等内容上传,并在网络上公布和传播;至今为止,石靖本人从未开过博客和发表过任何关于此事的声明及言论;也未就此事接受过任何媒体采访;此事与伊莱克斯(中国)公司及公司以前和现在的任何人员没有任何关系。声明要求各大门户和搜索网站、BBS论坛、博客、贴吧以及媒体等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尽快采取各种措施,彻底删除散布当事人隐私的图片和侮辱诽谤文字及不实报道,否则将依法立即提起包括刑事诉讼在内的法律诉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声明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阻止对该事件的恶意炒作,以善良和同情之心,关怀和帮助石靖度过这段人生最困难的时光。 “窥私”之罪 石靖事件在网络上的火热程度出人意料,而整个事件中最过分的还是“网络高手”们对于相册密码的“高度兴趣”和“挑战精神”,事件的发展过程说明,石靖绝不是第一个受害者。而且,如果说她是不小心受害的,那么在此之前,许多大名鼎鼎的“前辈”的遭遇就只能用“蓄意”来定性了。比如“川剧变脸大师”彭登怀的两个电子邮箱被黑客攻破,彭与其“天王弟子”刘德华的数十封私人邮件被曝光网上。 有网友表示担心,一旦这种“窥私”行为持续泛滥,那么当那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或者遥不可及的“明星”们的隐私不再能勾起人们兴趣的时候,网络“窥私者”们会不会把好奇的目光转向身边人?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岂不是要生活在“人人自危”的氛围里?所以这种“窥私”行为是不能让人接受的。然而,我国目前的法律却很难对这种行为定性,因此法律专家们对此类事件应该适用什么样的法律也是意见不一。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张骏认为:这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在网络上公布别人的裸照以及相关个人信息就是公布隐私。每个人都有隐私权,这么做是对他人的诽谤侮辱,从主观上看,是为了使他人名誉下降,不能认为仅仅是侵犯肖像权。张骏还表示,擅自公布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人对此事承担的责任有两方面,一是要消除这段时间相应范围内对被害人的名誉影响,比如公开道歉,删除照片;二是对被害人进行物质赔偿,《民法通则》规定了被害人遭到侮辱情节严重时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而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教授却认为:擅自公布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肯定构成了刑法上的侮辱诽谤罪。刘宪权教授表示,散布他人隐私不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法律性质是一样的,只是因为手段不同,导致影响更加恶劣,可能会在定罪量刑上加重刑罚。虽然《刑法》没有直接指出相关法条适用网络散布,但是这种手段肯定也包含在内。行为人不能以为在网上实施就可以不受惩罚。《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他人的行为包括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露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侮辱行为公开,有特定对象,并且情节严重,就构成了刑法上的侮辱罪。 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两者却都可以被用来解释“网络窥私”行为的违法性,这充分说明了从法律上对此类行为定性的难度颇大。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即是我国目前的法律尚有待细化,针对网络中的此类犯罪,法律明显有所滞后。 网络安全立法迫在眉睫 相对于“网络窥私”行为,制作木马等恶意程序窃取他人密码,就更加难以找到相关的法律予以制裁。目前,在我国无论是《刑法》还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只是对删除、修改、增加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和应用程序,破坏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即“病毒”进行了规定并制定了罚则。而木马程序并非病毒,不破坏电脑设备和通信设施,只是悄悄潜入电脑里进而窃取个人信息,不影响电脑系统的正常运行,要对这样的行为进行界定,无疑就成了法律上的难题。 具体到“熊猫烧香”病毒,其实它最大的危害并非破坏了他人机器里的文件,而是它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密码。然而,惩治“熊猫烧香”病毒制作者只能从《刑法》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入手,从不同的角度去适法。据互联网资深法律专家于国富律师介绍,刑法讲究定罪和量刑,定罪是定性,像“熊猫烧香”作者李俊这种情况,既窃取信息又破坏计算机系统,有可能会定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再加上传播病毒,并窃取财富,又涉及了“盗窃罪”,并且,“熊猫烧香”病毒在窃取用户游戏账号或者号码后会导致原使用者无法使用,可能会涉及“侵犯通讯自由罪”。 可见,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必须根据不同的法律从不同的角度适法。这无疑对有效惩治网络犯罪增加了难度。所以,多年来针对网络安全进行专门立法的呼声就从未间断。2000年,6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建议尽快制定《网络安全法》,至今已经过去7年了。这7年里网络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网络使用者暴增,而网络犯罪也在以惊人的速度上升。针对这样的局面,有些法律专家指出,网络安全立法已经迫在眉睫。 2007年8月28日,安全中国——计算机恶意程序治理法律环境高层研讨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等9个政府部门的代表及来自20家专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的代表出席了此次研讨会。与会人员就中国目前的网络安全形势以及对网络木马等恶意程序的法律治理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剖析,网络安全立法得到进一步推动。 社会各界对此次会议都给予了高度重视,这也充分说明人们对网络安全立法的迫切心情。2006年国际电信日的主题是“让全球网络更安全”。然而,我们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面对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问题,我们必须有所行动,积极推动网络安全立法。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没有人再为自己的各种账号被盗而大受损失,也不用每天为自己的隐私被“好事人”觊觎而担惊受怕,相信法律会还我们一片网络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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