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发布海洋领域总体规划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18:3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 (记者 孙闻) 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21日发布《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发布海洋领域总体规划。

  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表示,作为海洋事业发展新的里程碑,纲要的发布对促进中国海洋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纲要将成为指导中国海洋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纲要指出,中国海洋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新时期海洋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抓住发展机遇,以建设海洋强国为目标,统筹国家海洋事业发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加强海洋综合管理,规范海洋资源开发秩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海洋公共服务水平,强化海洋科技自主创新的支撑能力,保障海洋事业可持续发展。

  纲要指出,中国海洋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深化海洋综合管理;坚持权益优先原则,提高安全应对能力。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坚持指导服务原则,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十一五”期间,海洋综合管理体系继续完善;海洋公益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海洋经济发展向又好又快方向转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2010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1%以上,年均新增涉海就业岗位100万以上;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对海洋管理、海洋经济、防灾减灾和国家安全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达到50%。海水利用对沿海缺水地区的贡献率达到16~24%。

  《纲要》提出了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海洋环境和生态保护、海洋经济统筹协调、海洋公益服务、海洋执法与权益维护、国际海洋事务和海洋科技与教育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同时还提出了在管理协调、依法行政、人才战略、提高能力、加大投入和增强意识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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