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今日起集中核查暂住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01:2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卢国强 通讯员关玺华)北京警方宣布,从今天起至3月31日,将在全市开展“依法登记办证,共创平安奥运”活动,集中为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

  这次活动是为了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基础登记工作,全面掌握本市流动人口底数,落实服务保护措施,为奥运会创造安全和谐的治安环境。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负责人提醒来京的暂住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流动人口应主动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在专项活动中,警方将在流动人口返京的机场、火车站、客运长途汽车站、高速路收费站等主要进京通道以及流动人口聚居区、大型市场、建筑工地等设立宣传点,并现场解答办证咨询。同时,各区县公安局、派出所将指导流动人口管理员开展基础调查和代办暂住证服务。对尚未登记办证以及新来京人员要逐一登记,符合办证条件的要全部办证;对证件有效期已满的,逐人重新审核换发新证。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此外,活动期间,警方将加强对流动人口身份证件的查验、核查,对出租房内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链接

  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第三条规定,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二)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三)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四)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五)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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