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首创运用民间调解解决医患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16:39 新民晚报

  “医方过错,造成损害的,就得赔偿。”任有余主任的第一句话,让上门告状的患者小张安了心。“如果漏诊误诊,该赔多少?”“医疗事故责任保险中心能按照等级为你评估。”任有余用手指着同室另一侧的两张办公桌回答。这是记者昨天下午在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见到的一幕。任有余解释,既然属于民间调解,就依照《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规定来办事。这家全国首创的民间调解机构从2006年4月成立迄今,累计受理办结113件,而区卫生局提供的数字更为明确,医疗事故调委会受理同类纠纷同比下降36.4%。

  钥匙:掌握三大原则

  3位“老娘舅”都是退休的检察官和医生。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之初,首先要做的就是“避嫌”:不能让医患双方都感觉调委会在偏袒某一方,所以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于是,调委会先后从司法局、卫生局剥离出来,归入民政局人民调解协会的下属机构,“关键是近两年,高等法院对人民调解形式的认同,才使我们有了立足生存的土壤”。

  掌握三大原则,是着手开启医患纠纷的“钥匙”。

  第一类,医疗行为没有过错,不作赔偿。他们的本事在于让患者口服心服,既不去医院纠缠,也不上法院诉讼。

  第二类,有一定过错,作一定补偿。这属于简易办结形式,双方不申请调解,在第三方主持调解下,当场了结。这类调解形式最受欢迎,约占整个案件的七成左右。

  而遇到第三类“确有过错,并造成一定人身损害”的事故,调解起来反而不轻松。因为许多患者不了解赔偿标准,担心吃亏,“开价高是常事”。要以比对、举例耐心释法,引导他们依照标准、规范索赔。尿毒症患者李先生腹膜透析时,被插偏输液管,造成透析效果差。10万元的开价使医患双方陷入僵局。“老娘舅”细细为病人算了这笔赔偿费用,针对“上门家教”“出席咨询会议”等多项额外收入耐心解释,阐明“隐性收入不能计算在内”,并让患者查阅了好几项相关法律赔偿条款,最终以1.5万元当场了结。

  难点:劝说放弃索赔

  如何判断医患双方孰是孰非?两位退休医生杨新宁、唐莲珍说:“通过听陈述,看病历,再询问,对事实判断八九不离十。”杨医生认为,最难做的工作就是说服患方放弃索赔。

  女患者张阿姨是带着满肚子委屈来的。一枚普通的消炎针让她的皮肤起了轻微的疙瘩,尽管事后消失,但她心有余悸。上医院交涉,个别护士一句不耐烦的“冲话”如火上浇油。询问病人,去医院查实,翻看病历,两位医生得出一致结论:个体敏感差异引起,医院没有责任。但患者毕竟欠缺医药知识,必须耐心解答:“好比春天柳树开花一样,有些人花粉过敏打喷嚏,有些人却没有,这就是个体差异,评判标准自然以多数人感受为主。”张阿姨明白了,心情释然。

  优势:免费公正灵活

  最大一笔调解索赔款为17万元,最小的只有几十元。近两年来,百余名患者总计获得94万元赔款。为何医院、患者都喜欢选择他们?任有余认为:免费、公正、灵活是主要原因。

  如果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硬碰硬”,患者得先掏3500元做鉴定,如果败诉,这笔费用只能自己埋单,对此多数患者感到没有把握。而医院也担心对方漫天要价,即使上法院诉讼还要根据规定先协商。“都是利益攸关者,谁会让步?”而到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患者也担心行政部门会偏袒医方。种种原因,最终让双方都喜欢找“老娘舅”来评判。

  调委会还从上海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处理中心请进两人,合署办公,专门负责计算赔偿金额。除此之外,一些“软性赔偿”也被应用于实际。如因肩周炎引发的医患纠纷,“老娘舅”让患者平息怒气后再劝说医方“免费为其治疗3次”。对于没有加麝香药材却收了费用的,除退赔外,医院也作了“免收3次医疗费用”的书面承诺,既给了双方面子,又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据悉,目前由普陀区首创的医患纠纷引进人民调解制度的形式,已在闸北、闵行和嘉定等区推广。

  本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范小锋 蔡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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