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国货优先擅买进口货要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02:42 华龙网-重庆晚报

  

政府采购国货优先擅买进口货要受罚

  任洁 制图

  由财政部制定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近日开始实施,对首购产品和订购产品做了相应说明。

  看重首创

  扶持自主研发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所谓“首购”,是指对于国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暂不具有市场竞争力,但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的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采购人或政府首先采购的行为。

  “订购”是指对于国家需要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产品、技术、软科学研究课题等,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面向全社会确定研究开发和生产机构。 首购产品编入目录

  有效期内优先采购

  首购产品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研究确定后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予以公布,在有效期内实行首购。

  订购产品公开招标

  不排斥本国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面向全社会确定订购产品供应商,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排斥和限制任何潜在的本国供应商。

  进口货需审核

  作假严惩不贷

  当政府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时,将实行审核管理。采购进口产品时,优先购买向我方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的产品。对于擅自采购进口产品的,将对直接负责人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如果提供虚假材料,将处以罚款。

  五年节约1800亿

  书本药品纳入采购

  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透露,从2003年正式实施采购法以来,五年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累计节约财政资金1800多亿元。

  今年我国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并将中小学生免费教科书、药品、农机具等关系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据人民日报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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