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都是在利益驱动和诱惑下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10:29 光明网-光明日报

  利益驱动和诱惑下的犯罪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陈志军表示,涉众型经济犯罪屡屡得逞,最主要的原因是利益驱动。随着当时银行存款利率持续下调,人们有转移消费、投资的需求,并总想以最小的付出换取最大的回报。而不法分子为了追求利益则无所不为,他们往往利用人们的“逐利心理”,向投资者许诺“只要投入少量的资金就能使钱生钱,利滚利,比下海经商、购买股票风险小、获利大”。在诱惑面前,人们的防范意识会很容易降低,从而上当受骗。而当前的打击监管存在一定的缝隙,也给非法集资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合法登记的公司企业,做着非法的交易。金融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和公安等相关管理部门对公司企业的监管和合作亟待加强。

  自诩为“股神”,拥有“20万元本金炒成2000万元”的辉煌业绩,且能通过特殊途径获得独一无二的内幕消息,采用会员制收费的方式,用网络推荐所谓“牛股”,蒙骗股民,从中获利。这是去年轰动一时的股市“带头大哥777”王秀杰的犯罪手段。

  “带头大哥777”得手的事实充分说明,当前网络化的经济犯罪已从资金优势型向信息优势型转变,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并周转涉案赃款,已经成为不法分子非法牟利的重要途径。他们利用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购买股权、或利用群体效应影响证券交易价格,获取不法利益。“带头大哥777”就是通过网络建立博客发表股评文章,然后利用技术手段提高点击率并炒作造势,在众多股民被迷惑后利用多个收费QQ群进行“咨询”收费。由于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使用广泛,且游离于央行监管体系之外,从而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转移赃款、信用卡套现、洗钱等。

  挤压经济犯罪的生存空间

  2007年,公安部进一步密切与人民银行、审计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关系。在切实发挥派驻人民银行、审计署、税务总局联络员职能的基础上,2007年12月4日又向银监会正式派驻了联络员。全年仅与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就召开了11次会商会议,部署地方公安机关核查了42起可疑交易线索,涉及总金额500多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

  多年来,公安机关在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中重点强化协作机制,探索建设长效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极大地挤压了经济犯罪的生存空间。公安部认真履行国务院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使机制充分发挥作用。2007年,共提请召开了2次会商机制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4次成员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会议,分别就亿霖集团案等大要案件以及“变相期货交易行为”定性等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公安部还切实加强了与境外执法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全面提升打击经济犯罪整体合力。2007年,公安部会同国际刑警组织总部开展“木星行动”、会同美国执法机构开展“夏至”破案行动等,成功侦破数起跨国经济犯罪案件,并将56名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境)。

  记者从公安部经侦局了解到,今年公安经侦部门将大力加强经侦情报信息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协作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主动进攻能力。同时,还将把提高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水平作为重点,加快情报信息向战斗力的转化,充分发挥情报工作“辅助决策、引领实战、指导防范”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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