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我们与您携手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15:51 江南都市报
3-15我们与您携手维权
江南都市报2月24日1版版面

3-15我们与您携手维权
江南都市报2月23日1版版面

  本报今起联袂26个部门开展大型维权活动 市民遇消费烦恼请通过本报热线、邮件或短信投诉

  又是一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是一个新的开始,本报又一次与您相约。

  在当前环境,消费者并不是在所有的领域都拥有选择的空间,在一个小医院里,我们可能被收取高额的医疗费;在一些学校里,我们可能需要每年交上几千元的学费;在一些消费场合,我们甚至被宰得血淋淋……在这些消费选择中,我们被忽悠,有的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所幸的是,我们为了自己的权益,已经多次让最知名的国际品牌不得不低头,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诉求。

  多年以来,每一年的3·15,本报与您相约,我们愿3·15成为解决消费问题的开始,愿意与消费者共同行走每一步。

  一个共同的主题

  在3·15的脚步渐行渐近时,我们认定“消费与责任”为主题。

  200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其含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就是要督促和推动社会有关方面进一步认真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只有这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今年,我们再一次相约,为“消费与责任”付出我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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