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要求学校将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逐月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03:2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梁艳燕) 学校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等重大事件后,必须在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报告;并于每月6日前填好《广州市学校安全事故月报表》,向市教育局报告上一个月学校安全事故情况和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

  昨天,广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认真查找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遏制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力争今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比去年下降15%.

  要及时发现师生心理隐患

  广州市教育局在通知中要求各校加大对学生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校车管理制度,确保不让学生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

  此外,要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的保卫和夜间巡逻、值班制度,要及时发现学生和教职工的心理隐患,积极开展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注意化解个别师生间、学生间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

  瞒报缓报谎报将受严惩

  市教育局指出,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等重大事件后,必须在两小时内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报告,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接报后要在1小时内向市教育局和本级政府报告,对瞒报、缓报、谎报的单位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定期对属下学校各类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情况、原因进行汇总分析,并在每月6日前填好《广州市学校安全事故月报表》,向市教育局报告上一个月学校安全事故情况和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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