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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11:42 南方人物周刊

  庄学义 被大兴安岭火灾改变的人生

  1987年5月6日,我国大兴安岭地区发生了罕见的特大森林火灾,史称“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以下简称“火灾”)。

  有关这场火灾的全过程,国务院当年向全国人大委员会的汇报材料中这样写道:

  “火灾来势很猛,东、西两线同时起火。在西部,5月6日起火,到7日晚刮起了八级以上大风,5个小时火头推进100公里,铁路、公路、河流,甚至500米宽的防火隔离带都阻挡不住。一个晚上就烧毁了西林吉(又名漠河县,政企合一)、图强、阿木尔3个林业局所在地和7个林场、4.5个贮木场。当天夜间,东部塔河县盘古林场的火势也迅猛异常。到8日,西部漠河、东部塔河县境内已分别形成面积为30万和20万公顷的大火海。此后,火势继续蔓延。经过25天的顽强扑打,于6月2日彻底扑灭。”

  火灾损失——“令五万同胞流离失所、193人葬身火海,五万余军民围剿25个昼夜方才扑灭”。“大火烧过了100万公顷土地、焚毁了85万立方米木材”,是“建国以来毁林面积最大、伤亡人员最多、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

  起火原因——“造成这场特大森林火灾的直接原因,并不是天灾,也不是坏人破坏。最初火源是林业工人违反规章制度吸烟,以及违反防火期禁止使用割灌机的规定,违章作业造成的”。

  正是从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开始,许多官员和普通人的命运发生了变换:

  “火灾”后,林业部部长杨钟被撤职;大兴安岭行署专员邱兴亚、书记李春贺等11名处级以上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此外,还有7人受到程度不等的刑事处罚。

  其中,庄学义,因“玩忽职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的原图强林业局局长,也是“火灾”判刑级别最高的官员,最为引人瞩目。

  而熟知内情的人说,“那是一个大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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