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枪支住宅区内试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07:58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石义胜 通讯员 杨娟)陆某对枪支有特殊的爱好,遂购买零件自制枪支,并在住宅区内试射。日前,福田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将陆某批捕。

  陆某从小在部队营房长大,对枪支有特殊的喜好。两年前,陆某开始从五金店购买零部件,利用锯条、锉刀、螺丝刀等工具自己制造枪支和子弹。枪支制成后,陆某一直想找机会检验自己的“劳动成果”是否能成功发射。2007年12月22日,陆某在自家的窗户边用自制手枪瞄准对面楼房的墙壁试枪,将对面住户的厨房窗玻璃击穿,该住户随即报警。警察赶到后在陆某家中搜出了自制手枪一把和相关制造工具。陆某私造枪支纯属个人爱好,虽未用来从事犯罪活动,但是枪支的杀伤力和破坏力相当大,陆某造枪的行为已经威胁到了公共安全,涉嫌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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