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台胞子女在大陆就学有关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10:25 中国网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2月27日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发布会部分内容摘要。

  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处长刘建丰:

  随着两岸人员往来的日益密切和各项交流的不断深入,在祖国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的台胞子女人数显著增加。为了促进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发展,加强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方便台胞子女在祖国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近期,教育部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有关政策和要求。

  主要内容有:一、对台胞子女在祖国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

  二、祖国大陆经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以及中等职业教育机构都可以接收台胞子女就读。

  三、台胞子女在入学、入园和升学的条件、学校安排、收费等方面均享受与当地祖国大陆学生同等的待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还要创造条件给予台湾子女适当照顾。

  教育部还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在台胞子女就读的管理、教学和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保证台胞子女在祖国大陆就读的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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