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下月涨30元/吨 我市拟建储备基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01:27 华龙网-重庆晨报
   

 据重庆日报消息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08年全市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获悉,今年3月1日起,全市重点电厂电煤合同车板价(即煤矿将电煤运抵火车站并将上火车后的价格)将上调30元/吨,至此我市电煤合同车板价达到每吨291元。不过与周边省相比,我市电煤价格仍然较低。
电煤供需矛盾突出
  去年全市煤炭消耗4070万吨,电力消耗1550万吨,按照去年订货会电煤供应量指导意见,全市需要供应1170万吨的电煤,其中市内供应960万吨、外购210万吨。事实上市内供应990万吨,外购256万吨。
  去年7月1日起,电煤价上涨20元/吨后,我市电煤价为261元/吨。同时,国家连续出台煤炭企业有关保护生态环境、矿山地质环境、特殊岗位津补贴等文件,促使煤矿成本大幅度增加。
  据悉,去年底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会的合同汇总分会上,全国重点电煤合同价格平均上涨了30-40元吨,周边省市电煤价格纷纷上调。针对当前电煤供应紧张,电煤价和市场价价差过大的突出矛盾,我市决定一是从3月1日起,将重点电厂电煤合同车板价上调30元/吨,二是由供需双方协调季节浮动价,原则上夏季7-8月,冬季12月-次年3月这6个月中采取高峰浮动价(即高峰上浮10元/吨,低谷下浮10元/吨)。
拟建应急储备基地
  在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指出,当前煤炭供需中存在一些问题,根据我市电力、煤炭供应现状,在今后一个时期,电力供应能够平衡,工作的重点要做好电煤保障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同时,我市要扩大煤炭产能、加大外购煤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到市外发展资源型产业。市政府拟在年内建成两个50万吨的电煤应急储备基地,目前市经委正在筹划储煤场选址和规划工作。

我市下月开征
煤价调节基金
  本报讯 (记者 宋岩)《重庆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3月1日起实施。记者昨日从市经委获悉,下月开始,我市将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的各类企业和个人均应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按煤炭生产企业的实际销售量价外征收。调节基金将主要用于调控煤炭市场价格,保障我市主要电厂电煤供应和煤炭供求平衡;用于引导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用于煤矿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包括煤矿采空区沉陷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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