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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组织岗前体检企业易留后患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03:35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严铧)又到了招工、入职高峰期,记者昨日获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通告,提醒广大企业主和员工要按照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果签合同前未给员工做职业健康检查,那么一旦聘用了已患有职业病的工人,厂方便必须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负担起员工日后的治疗费用。 接触有害物质员工达百万 据了解,目前东莞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共有6000多家,分布在制鞋、制衣、玩具、家具等20多个行业。根据法律规定,这些工作人员都需前往市职业病防治中心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职业病健康体检,而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上岗前体检、在岗定期体检和离岗体检三类。 市疾控中心的有关专家表示,“虽然《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企业在招收工人时,必须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东莞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远低于10%.”专家分析称,这主要是因为企业主体检意识淡薄,既担心体检花钱,又怕如实告知工作场所职业病的真实情况,会吓跑工人,加重招工难的窘境。此外更有甚者,跟工人签订短期合同,合同一到期,也不离岗体检,马上终止聘用。 聘用生病员工将负责治疗 昨天疾控中心发出通告表示,如果签合同前不给员工做职业健康检查,那么一旦聘用了已患有职业病的工人,厂方便必须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负担起员工日后的治疗费用,“因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如果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患者所患的职业病与己无关,那么企业必须背‘黑锅’,负责医疗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