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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晓渝将提案建议扩大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07:44 深圳商报
【本报讯】 (记者 陈晓薇) 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庄礼祥率队到市政协,就如何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问题进行调研。记者从会上获悉,在下月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深圳的全国政协委员钟晓渝将提交提案,建议中央扩大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以有利于全面发挥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的试验、示范和探索的作用。 市政协副主席、民革市委主委、市司法局副局长钟晓渝认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建立、经济特区特殊政策的逐步取消,经济特区和内地在政策上已无区别。在目前政策条件下,深圳经济特区如何办下去,并在新一轮的思想解放中实现跨越发展,关键在于把手中的“香港牌”和“立法牌”这两张牌打好,其中,要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来为深圳下一步的改革开放和解放思想扫除体制机制障碍。 “但在目前的实践中,特区立法权的效用还无法发挥到最大。”钟晓渝说,一方面,按《立法法》规定,特区法规只能在特区内实施,也就是可以变通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创新功能的特区法规只能在特区385.81平方公里范围内适用。这样,不仅造成具有创新功能的特区法规的适用范围太狭小,也造成特区内外执法标准的不一致,形成“一市两法”或“一市两制”,形成法规的冲突,成为政府管理和经济发展的障碍。另一方面,作为全国人大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的立法权,其权限是在不违背宪法、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前提下,根据深圳的实际情况立法。但是,按《立法法》的规定,财政、税收、金融、行政管理、司法等立法权属于中央,这也限制了特区的立法权限。 刚担任新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的钟晓渝告诉记者,在3月3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他准备提交一份提案,其中就有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的建议。首先,是扩大经济特区法规的适用范围,将特区法规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深圳市的辖区范围,使一市范围内的法制统一起来。其次,适当扩大深圳经济特区法规的立法权限范围,请求国家赋予深圳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一定的立法权限。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楠,市政协副主席王顺生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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