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医保关系有望跨区转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08:16 大众网-大众日报

  □记者 贠瑞虎 郭炉 报道

  本报淄博2月28日讯 全国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今天在淄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三项医保制度正在酝酿“整合衔接”,一个新的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取而代之,其可以通过划分不同的费率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参加不同档次的医疗保险。

  国家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2003年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医保范围,2004年出台了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保的政策,2006年明确了农民工参加医保“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雇主缴费为主”的原则并组织了农民工参保专项行动;2007年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将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由从业人员扩大到学生、儿童、老人等城镇非从业人员;与此同时,新农合也从局部试点走向全面推开。

  目前,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张医疗保障“网”从制度上实现了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但是,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人员之间,迫切需要三项医保制度的整合与政策衔接。城乡一体化加快,人口结构快速变化,参保人员身份经常在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中发生转换,由于三项医保制度之间缺乏统筹,参保人员身份变化时,医保待遇难以衔接;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人员流动越来越频繁,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与接续困难重重,也成为制约人才流动的重要瓶颈。异地养老人员逐步增多,但异地就医管理却限于体制和机制障碍难以取得突破。

  胡晓义为此指出,医疗保险以往的工作重点是从无到有,建立制度;今后的重点将转向从分到联,解决职工、居民、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实现人员身份、居住地点变化时,医疗保险关系可转换、可接续、可转移,着重探索将三项制度整合为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再采用以人员身份分别保障的方式,而是通过划分不同的费率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参加不同档次的医疗保险。

  与此同时,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机构要转变服务理念,要以人为主线,实现对保障对象“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记者还从会上获悉,国家劳动保障部将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今年择机出台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与新农合的衔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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