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关于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1日04:01 大江网-江西日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正在着手开展建立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库的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地方立法的参与程度,推进立法民主化进程,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江西省立法条例》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特向社会各界征集近五年需要立法的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内各级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围绕省委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富民兴赣,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这一目标,结合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本省地方特色。为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立法项目建议应尽量具体明确。

  三、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依据、理由,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者附有关资料。

  四、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寄达,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五、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时间:截止到2008年4月30日。

  通信地址: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30046

  联系电话(传真):0791-8850385

   电子邮箱:rd_fgwb@jiangxi.gov.cn

  特此公告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8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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